太仓市古秋静电喷涂厂未按规则设置危险废物辨认标志被罚10万元
太仓市古秋静电喷涂厂成立于1988年10月7日,法定代表人罗炳洪,居处:太仓市城厢镇城区工业园。
记者从信誉我国了解到,6月9日,该公司违背《江苏省路途运送法令》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一)项,被太仓市交通运送局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5日内改正。
违法现实:2022年06月09日15时21分,当事人太仓市古秋静电喷涂厂在城西北路98号,因涉嫌经营者一切车辆未依规则参与年度审验被我执法人员抄获。
2021年11月9日,太仓市应急办理局作出苏苏太应急罚﹝2021﹞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太仓市古秋静电喷涂厂未与承租单位签定专门的安全出产办理协议也未在租借合同中清晰各自的安全出产办理责任,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出产一致和谐、办理、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危险公示、未树立安全危险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江苏省工业公司安全出产危险陈述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江苏省工业公司安全出产危险陈述规则》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罚款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记者 杨登基)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