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城区未达标的喷烤漆房一律查封或拆除

  且常年未清理,喷漆废气严重影响旁边的环境,属于行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负责人立即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

  执法队员赵亮亮指出,根据相关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等服务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要求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未设置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影响旁边的环境的,将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鉴于经营者现场积极努力配合执法工作,及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建议处罚5000元。”

  “为有效减少违法喷漆行为,我们发动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应急督察室主任李建军介绍说,他们专门推出了违法喷漆作业举报平台,并将举报方式及二维码贴在辖区内所有汽修厂门口。“上报后一经查实,除了对违法人员进行处罚外,还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此外,该局坚持人性化执法,根据汽修企业真实的情况,分类施策,对经营效益低、无法安装废气处置设备但确有喷漆需求的门店,推行喷烤漆房“共享”方式,即借用其他符合规定标准的喷烤漆房进行作业。

  李建军介绍,整改以前,全区汽修行业多采用的是单层活性炭吸附解决方法。这种方式的弊端就是活性炭填充量不足,不能有效起到净化作用,并且易引起二次污染。

  为此,该局多次召集汽修行业和有关技术人员召开座谈会,经多方验证,积极在汽修厂推广吸脱附催化燃烧分解一体机,切实解决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的问题,“这种设备能让汽修废气减少近80%。”去年,该设备在卡马特、奔驰、宏达等5家汽修率先试点安装,为全市汽修公司可以提供了示范,推动了全区汽修行业的整改进度。

  我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已经启动,市生态环境局城区分局将持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汽修行业严格根据相关要求使用废气处理装置并定期清理;对屡教不改、违规经营的汽修厂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形成执法威慑力,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