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浏阳市市民之家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410300)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关口办事处博德路(企业已有厂区内),厂区总占地32638.22m2,改扩建利用现有占地6838.16m2,总投资100万元。拟新增年产医用吊塔吊桥4000台/年、床旁医护工作站4000台/年、电动病床10000台/年、民用健康电子科技类产品20000台/年。本次改扩建利用厂区已有闲置厂房做建设,不新增用地、仅对生产设备和空间布局进行调整。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过程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喷砂产生的粉尘废气、酸洗废气、喷粉产生的粉尘废气、固化废气
、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下料、打磨等流程产生的金属粉尘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风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风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气经厂房通风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大旋风+24套滤芯回收除尘工艺”做处理后车间内排放;固化废气经过水溶液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编号1#)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自然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车间卫生废水、酸洗废水。生活垃圾污水、车间卫生废水依托已建的污水处理设备(隔油池、化粪池等)进行预处理,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浏阳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浏阳河。酸洗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酸洗槽与水洗槽用水,不外排。喷淋水循环利用不排放,无废水产生,仅定期清理水喷淋除尘后产生的沉渣。(
现有生产设备噪声,正常生产时固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及围墙的阻隔,可大大降低噪声影响,项目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规定要求。(
)固态废料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清运
;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石英砂、生产边角料交由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单位做回收利用,废塑粉回用于喷塑工序,喷淋塔沉渣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固态废料均能做到安全合理的处置。